大连市企业职工个人申请岗位技能
提升培训补贴操作流程
(试行)
一、政策条件
企业职工申领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应具备《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辽人社发〔2019〕11号)、《关于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有关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9〕369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具体为:
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中,与企业签订不低于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履行用工备案,并于2019年7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证书颁发日期)之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
二、申报材料(办理时证明材料已实现内部核查或网络核验比对的,可不予提交)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还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如果已在当前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则可不携带此材料);
3.申请人银行帐户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三、办理流程
1.补贴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2个月内(证书颁发日期在2019年7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大厅系统,通过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端口,选择“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进行网上申报,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编号、个人社保账号、联系电话、人员类别、证书类别、证书等级、证书编号、证书核发日期、职种、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
2.网上审核。系统自动进行信息校验,点击“证书审核结果查询”按钮,审核通过的,系统提示申请者可到现场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可显示不通过原因。(职业资格证和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jndj.osta.org.cn)。
3.现场审核。企业或本人应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复印件留存备案。
4.信息公示。各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对审核通过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名单,在各地区区政府(或人社部门、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补贴人员姓名、身份证号(隐藏6位)、取得证书类别、等级、证书职种、证书颁发时间、拟补贴金额等情况,公示期为7天。
5.补贴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各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应按月汇总统计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由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帐户或社会保障卡。
四、补贴标准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职工个人培训补贴。
温馨提示: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的政府培训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每人每年享受培训补贴不超过3次。
政府补贴报名机构:大连市东大人才企业管理职业培训学校
政府补贴政策咨询:84712007 84711007